陈明,男,1951年出生,1976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系并留校任教,先后承担本科和研究生的《体育竞赛学》、《运动训练学》等课程。1981年—1982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进修,1991年—1992年在北京体育大学进修。现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全国高等院校体育教学训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大学生田径协会常委等职;为国际田径一级裁判员,担任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和北京残奥会国内技术官员,并荣获“奥运会优秀国内技术官员”称号;担任2010年广州亚残会裁判,被评为“优秀裁判员”。还曾担任多项重要赛事的裁判工作;两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优秀裁判员”、一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主编出版专著3部,参加编写教育部“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4部。担任教育部特色专业等多项国家和自治区级专业、学科、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是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带头人,体育学硕士一级学科学术带头人。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厅级科研课题4项,荣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校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和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对内蒙古竞技体育战略目标定位的几点建议》获自治区政协反应社情民意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