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修增楠;图/周雅宁)11月27日,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承办的2014年“丹东药业杯”全国民族健身操邀请赛在北京京燕饭店落下帷幕。我校代表队由我院副院长高娃担任领队,我院教师周雅宁任教练员,我校教师白玉云任艺术指导,运动员8人(男子3人、女子5人)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出征本次比赛,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贾桂芝受邀观摩本次比赛。本次比赛共吸引了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余人参赛,比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出场顺序以赛前抽签决定;第二轮出场顺序以第一轮比赛成绩倒序进行。比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审定的《民族健身操竞赛规则》。我校代表队在克服了准备时间短、队员伤病等因素后参加本届比赛,在比赛第一轮获得9.08分、第二轮获得9.20分,最终以总成绩18.28分荣获本次比赛亚军(二等奖)。
(责任编辑:修增楠)
竞赛背景:
民族健身操(竞赛版)是由国家民委为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健身操比赛组织创编的规定套路。这套操以众多民族典型的舞蹈元素为动作素材,把健身作为第一要素,将民族舞蹈的柔美与健身操的力度自然、流畅、合理地结合在一起,突出动作的健、力、美,使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健身完美结合。健身操的音乐改编自具有民族特点的歌曲《我们共同的家》,节奏欢快流畅,律动感强。全套操时长3分50秒,速度为10秒钟24拍,在11m×6m的舞台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