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1]44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三、考核办法
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登记”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12月4日前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和科研及学术活动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签字后提交给教学秘书,同时导师在系统中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
12月11日中期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项材料,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意见。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体育学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