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充实优秀教师力量,经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大同市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教师人才,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确保各类优秀人才充实到教育一线。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拟招聘大同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校(全额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共120名。其中:语文教师30名,数学教师30名,音乐教师20名,体育教师20名,美术教师20名。详见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简章。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2013年普通全日制教育本科以上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二)资格条件
1、2013年普通全日制教育本科以上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
2、所学专业须符合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3、双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须以毕业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报考。
4、本次招聘拿出12%,即14个名额,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2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面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公开招聘,除毕业时间外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要与其他考生一致。若实际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可适当调整招聘名额。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即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考察、确定岗位、公示、聘用十个步骤进行。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①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② 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③ 报名地点:武警宾馆(大同市迎宾西路红旗南街28号)
④ 报考时考生需填写报考人员承诺书。
⑤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5倍以上,对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的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核减计划,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2、现场资格审查
① 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
报考者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②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与教师岗位相关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照6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需在资格复查时提供)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岗位相关证明。
③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笔 试
笔试的方法及具体安排,详见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告一栏。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各科目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相加除以2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进行进一步严格的审查。
1、学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验证。
2、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 试(以下称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按报考专业分组进行。
2、教学能力测试方法
教学能力测试采用讲课形式,每人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城区小学现行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3、教学能力测试计分方式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
(五)选拔方式
依据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高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选拔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体检。
(六)体 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期间对体检区域和考生实行封闭、编号管理。
2、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由主检医师签字并由体检医院加盖公章认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 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指导下,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放弃聘用产生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 确定岗位
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各科高分优先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应聘岗位。不选择应聘岗位且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
(九) 公示、聘用
1、对已确定岗位的考生,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对象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聘用及审核意见,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
4、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在大同市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大同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在大同日报、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由大同市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同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2—5209187
监督电话:大同市城区纪检委、监察局0352—5209042
大同市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大同市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招考简章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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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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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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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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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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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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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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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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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义务教育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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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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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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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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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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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以上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毕业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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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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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面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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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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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其中服务基层项 目专门岗位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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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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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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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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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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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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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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